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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晚报4月17日讯 究竟欠物业费能不能进业委会?对于这一问题的不同看法,让亦庄卡尔生活馆的业委会筹备工作陷入僵局。 卡尔生活馆现有居民800余户,自2004年8月入住以来一直未成立业委会,目前,该社区正在进行业委会筹备组报名工作。 作为筹建业委会发起人之一的业主王先生在报名时遇到了坎儿,因为三年没有交纳物业费,他被拒之门外。而像他这样热心小区事业,但又有“不良记录”的业主还有十余人。 至于不交物业费的原因,王先生和几位业主表示,只是嫌物业管理不到位,暂时拖欠,并非恶意拒交。“管委会让我们递交的业委会委员候选名单里,明确写着必须按时交纳物业费。”王先生说,但在今年3月20日市建委刚刚公布的《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》和《管理规约》(征集意见稿)中,却没提到不交物业费就不能进业委会。 对此,亦庄管委会社发局办公室负责人陈先生表示,该小区进行的流程,完全符合《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(试行)》。 不过,记者翻阅该规则发现,在条文中并未明确指出“未交费业主不得参选业委会委员”。 但是,在该规则后所附的示范文本中,“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查询函”一表中却写着“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业主身份,并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”。 昨天,记者了解到,该社区业委会筹备组的组建工作已陷入僵局。 建委说法 没有明文规定禁止 业主可自行决定 面对前后矛盾的条文,北京市建委物业处郭女士解释说,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能竞选业委会委员,因为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很复杂,应由业主自行决定此类人员是否能当选。 至于《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(试行)》后附带的推荐示范文本,各小区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。 但就居委会等各级政府而言,在指导小区筹建业委会时,会建议候选者是“模范履行业主义务”的业主,其中就包括按时交纳物业费。 至于目前出台的《首次业主大会工作方案》、《管理规约》还属于征集意见稿,征集时间会持续到本月23日,业主也可参考其中的条款。 |